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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5-07 15:00
- 来源:区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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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社会工作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广安市前锋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关于2025年广安市前锋区定向选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规定,现将2025年广安市前锋区选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公告》,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进入体检环节23人,定向选聘社区工作者进入体检环节17人。具体体检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地点:前锋区人民医院(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317号)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一张两寸彩色免冠照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并准备体检费(考生自备现金,体检费约500元,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证件不齐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集中地点:前锋区人民医院一楼门诊大厅(地址: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317号)。
三、体检标准及项目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结果及复检
(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体检结果将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社会工作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考生负责。
(三)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体检资格。
(六)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七)近视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0826—6970722
附件:1.2025年广安市前锋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体检人员名单.xls
2.2025年广安市前锋区定向选聘社区工作者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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