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所在位置:
- 发布时间:2018-02-05 15:35
- 来源: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
- 浏览量:
- 字体:【大 中 小】
- 分享到:
一、部门概况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15年3月由区妇幼保健院、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合并组建,2016年3月搬迁至现业务楼办公,负责全区的妇幼保健、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设有办公室、门诊部、住院部、护理部、妇幼和生殖保健服务科、药械管理科和医疗技术科。编制数34人,目前在编在岗27人。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1、开展经期保健、婚前保健、免费婚检、孕期保健、产后保健、更年期保健、乳腺保健、妇科病普查、计划生育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
2、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早期教育、微量元素检测、婴幼儿听力筛查、托幼机构儿童健康检查与管理、儿童口腔、腿、耳等保健服务。
3、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二)从事外线妇幼保健工作
1、负责全区乡镇妇幼保健员培训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育龄妇女、孕产妇、7岁以下儿童等妇幼保健信息资料的统计分析上报。
3、负责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
4、负责全区儿童系统管理。
5、四个重大妇幼卫生公共项目的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普查、艾滋病母婴阻断、免费普服叶酸、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6、对农村育龄妇女实施免费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三)受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部门概况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办公室、门诊部、住院部、护理部、妇幼和生殖保健服务科、药械管理科和医疗技术科。事业编制34人;在编在岗实有人数27人。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83.3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32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3.323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类款项科目)228.8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195万元,个人及家庭补助(类款项科目)20.4117万元。
(二)2018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8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收入总额为283.323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总额为398.33万元,较去年增长115万元。2018年相应安排预算支出398.33万元,较2017年增长11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公用、个人及家庭等相关工作。
1.基本支出283.3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8918万元,保障和就业支出34.0195万元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117万元。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主要为接待费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运行经费41.8万元,主要为: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1.9万元、水费1.9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0.85万元、培训费1万元、接待费1.3万元、专用材料费3.2万元、其他交通费18.2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度,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底,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国有资产含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共计218.99万元,其中三辆公务用车50.65万元,2018年国有资产较2017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无增减变动。
九、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安排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资金283.323万元,安排重点项目资金0万元。
十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2月05日
广安市前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相关文档 |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xls |
- 省(区、市)政府网站
- 四川省市州网站
- 广安县(市、区)网站
- 其他网站
- 主办单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网站维护: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2889001
- 蜀ICP备13022447号-1
网站标识码:5116030003
川公网安备 51160302511606号
政务新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