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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1-08 22:16
-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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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提案办理、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值班、接待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局的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交通宣传和劳动卫生工作;负责本系统督查督办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险工作;指导管理行业专业技术干部、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指导交通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与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群团工作。组织制定交通行业教育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拟订行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全区交通行业在职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2.政策法规股(挂行政审批股牌子):管理全区交通行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交通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3.建设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交通建设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全区交通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平等竞争秩序;监督管理交通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区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核并监督项目实施;监督、指导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全区公路、水路及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交通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制定交通行业科技发展政策和规划;制定年限科技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科研合作项目和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推广工作,培育交通行业科技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行业标准、计量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交通系统科技开发工作和交通工程运输科技科研项目的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起草全区交通战备规范性文件草案;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区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畅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定和实施全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区铁路、交通、邮电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防交通工作,会同处理有关问题。
4.安全运输股: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客)货运输企业、车站、维修企业造船企业、驾校)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负责对危桥险路和水上交通重大隐患的认定及治理工作;负责水陆运输安全事故抢险预案的制定;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抢险组织实施;负责对危险品水陆运输监督管理;负责水陆运输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全区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计划;负责客运动力投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车站、码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输秩序监督管理;负责客货运输企业、车站、维修企业、造船企业、驾校经营行为监督管理;负责道路、水路重点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财务股:组织制定全区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交通行业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监督管理全区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负责筹集交通建设资金;管理交通规费、交通建设资金、专项资金等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和交通系统审计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狠抓政策积极争取,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定期开展政策研究会,读透、吃透、用透各项政策。包装好一个新项目,就落实专人跑省厅、省公路局等部门争取项目,确保项目争取到位,资金落实到位。做好《2018-2030年交通国土空间利用规划》相关工作为中长期交通建设预留政策指标。坚持立足实际,始终把交通发展与城镇拓展、产业布局、旅游开发紧密结合,精心谋划北上、南下、东出、西进交通出口大通道,不断优化完善交通规划,加快印发《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总体规划(2018—2030年)》。
2.强力推进前期工作,加快出区通道建设。一是畅通北上通道。狠抓S204渠华路提档升级项目建设,确保2019年年底城区段(西环线)、小井至光辉段建成通车,规划广安(前锋)至达州(渠县)快速通道,整体提升北部区域交通通达,深化我区与渠县、大竹等地联系,发挥全市连接达州高铁枢纽的“桥头堡”作用。二是强化西向布局,推进连接主城区的快速通道规划建设,主动融入主城区,形成前锋与广安主城区交通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快在建港前大道建设,力争2019年9月初通。协调启动广前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降低交通安全风险,提升城市道路通行品质。规划前锋至广安主城区的城市景观大道,真正实现客货分流,更加方便前锋和广安主城区互联互通。三是实施东出接邻。积极争取支持,做好前期方案论证,规划建设广安区(肖溪)至大竹(庙坝)、广安区(白市)至大竹(欧家)等干线通道,连接包茂高速和拟建的镇广高速,加强前邻两地的联系。四是加速南下至渝。加快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前锋区境内段建设,确保2020年与重庆同步建成通车。加快陕西镇巴经广安至重庆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前期工作,力争2019年底前完成投资人招商并开工建设。争取华蓥(天池)至前锋(四方山-欢喜坪)至大竹(庙坝)旅游公路纳入全市旅游交通总体规划,并积极争取挤进全省干线公路规划盘子,打通前锋至重庆的东西、南北走向的重要连接线。
3.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打赢脱贫攻坚硬仗。一是实现“交通+旅游、产业”基础建设。有序完成省市民生扶贫工程35公里;全力推进大店至方山旅游公路、前锋城区至龙滩产业公路等项目;加快建设流杯滩渠江大桥至前锋城区快速通道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完成路基工程30%。二是谋划启动2020年交通脱贫专项计划编制,着力实现交通脱贫,确保2020年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三是稳步推进前锋一级客运站建设及代市综合服务中心前期工作。四是加强公交运行班次、站点设置的督促指导,力求公交路线更合理,更好方便全区百姓及机关干部出行。年底前完成新增2个建制村客运通村任务。
4.强化行业综合治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一是强化双超源头治理。联合安监环保、经信、交警、运管等部门对全区的国省干线及县道沿线的工矿企业加大源头管控力度,特别是煤炭、水泥、砂石等生产企业的管控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禁止超载超限、未遮盖、非法改装车辆出入企业,污染损坏路面。二是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以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城区管理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战、双复工作验收等工作为抓手,锁定G350、S204、三桂路、老天路、代观路等主要干线公路,火车站、汽车站、渡口码头等主要交通公共场所,西环线、港前大道等主要在建项目为重点,加强对全区所有建材运输车辆的监管,督促运输密闭措施,防治抛洒滴漏,加大对交通公共场所和在建工地的日常监管力度,做好扬尘治理和环境保护。三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深挖交通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加强交通领域行业乱象整治,狠抓非法客运专项整治、驾培行业“三挂一非”、残疾人黑车等重点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打击,不断完善长效机制,防止行业乱象反弹,着力净化交通运输发展环境。
5.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守交通安全防线。一是始终坚持安全紧抓不懈,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两库一图”,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六不发航”等安全制度,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监管,不断完善项目监管制度,严格工程预算、变更及结算审查,控制工程造价,坚持每月开展1次在建项目质量检查和安全检查,加快提升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寄递物流及危爆物品运输管理。坚持日常工作监管督导,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并要求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切实预防寄递物流及危爆物品运输引发的社会治安风险。四是认真开展防汛减灾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机制。五是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稳控措施,确保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6.不断深化党的建设,永葆队伍清正廉洁。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专题组织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6次。坚持把管党治党与交通运输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将谈话提醒作为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以上率下,分层分类开展谈话提醒,实现谈话提醒全覆盖。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区人大、政协重点监督检查,扎实做好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实施自我监督检查,定期回应领导关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把系统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下大力气分析研究和有效治理。继续整治慵懒散浮拖问题,严明工作纪律,对执行力不强、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在状态的严肃追责问责。四是抓好“四项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动“两转一提一抓”(即:转观念、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活动,多样化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通过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机关党员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引导机关党员始终做到党魂不丢、党性不变、初心不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预算总额为222.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2.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2.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5.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交通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乡、镇)交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9年交通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交通运输局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和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人员公用经费的支出,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项目资金的使用,结清往年下欠的项目经费,向上争取交通建设项目,公路道路执勤工作的保障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7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1.2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6.6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局暂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未预算该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减少)10.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避免浪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交通对外合作、前锋道路建设、向上争取项目,交通系统来我区开展相关工作及业务交流方面接待;上级部门来我区开展交通项目检查等公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以来,单位不再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2.0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1万元,增长15.6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交通运输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0.0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2台、政府购买服务业务1项。(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前锋交通运输局无车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本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资金222.01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单位扶贫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和交通建设项目支出等。
9.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交通系统职工住房保障公积金的缴纳。
10.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1.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城市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9.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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