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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3-12 14:57
  •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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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前锋区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性财税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执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的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区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监督管理。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一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三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7.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税政管理职责分工。(1)区财政局负责提出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建议,负责组织区税务局等部门提出地方税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负责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提出并组织审议税收政策建议,与区税务局共同上报和下发。区财政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税收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税收政策进行解释,区税务局对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并向区财政局备案。(2)区财政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全区关税政策事项,并参与提出关税政策建议。

二是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资产评估结果核准(备案)等工作,接受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前锋区财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

1.切实做好收入征管。

⑴税收收入。一是强化税收日常征管工作。通过税种管理、数据对比、税源分析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确保应收尽收。紧盯昌兴水泥、吉中汽车、铭利达等重点税源企业,综合利用好征管基础数据、网上申报记录等,适时动态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掌握企业重大生产经营举措,及时分析税源和主体税种波动原因和趋势,及时发现解决企业的涉税问题,把握组织工作主动权。二是加大欠税清理力度。进一步核实渝广置业、沃美森、腾飞水泥、联大建材和光前集团等企业欠税,确保企业欠税应缴尽缴。对三大水泥公司经销商销售数据和申报纳税数据比对,算清经销商应纳税款、已纳税款和应补缴税款,加强资源型经销商税收管理。对全区房开企业预收账款和预缴税款数据清理,算清企业应纳税款,强化房地产项目预缴税款管理。对乡镇、村级道路耕地占用情况进行清理,积极组织未批先占耕地占用税。三是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贯彻落实扶持总部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加快总部经济基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善配套服务机制。积极组织对外宣传和招商活动,吸引更多外地企业来我区设立总部,培植新增税源。

⑵非税收入。一是压实执法执收部门责任。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纪委、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执法执收部门做好年度收入分析与预测,提前谋划,压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常规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加快资产处置进度。通过盘活处置一部分闲置国有资产给国有平台公司,进一步做实做强国有平台公司资产规模。研究清理桂兴矿山矿权、行政事业单位城区门市等变现能力强的国有资源(产),增加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

⑶政府性基金收入。争取更多土地出让指标,精心包装土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跟踪挂网拍卖进度,确保新增土地出让收入4.8亿元以上。全力清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现收入0.2亿元以上。

2.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一是充分发挥“抓资金”牵头作用,及时印发省市转移支付政策解读和分配额度,为区委、区政府“抓资金”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二是科学制定年度“抓资金”目标,实行“清单+责任制”,定期汇总研究,建立通报机制,完善“抓资金”年度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各部门“抓资金”主动性、积极性。三是精心包装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科学谋划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做好向上汇报工作,赢得省市支持,力争实现新增入库项目8个,到位新增债券资金5亿元以上。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三保一优”要求,科学安排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老百姓过好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决不办超越财政承受能力的事情,按照不低于10%比例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3%比例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压减的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

4.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快建立完善“1+N”制度体系框架,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完善重点政策、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拓展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进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加大绩效运行监控力度,实现区级部门(单位)全覆盖;继续拓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围绕资金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疗、教育、基础建设等项目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做到全过程跟踪,将绩效监控、评价结果与财政支出政策、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学习内容。

5.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在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内规范举借政府债务,将2021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纳入年初预算,按时足额归还。坚决杜绝违规新增政府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隐性债务只减不增。进一步研究吃透隐性债务建制县(区)化债试点政策,学习安岳县、平昌县等兄弟区县经验,全力争取隐性债务建制县(区)化债试点,缓解当期财政支出压力。持续推进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除应急处突外严禁新增对外借款,提高库款保障水平,尽量避免出现支付风险。

6.抓实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管,坚持一月一督导,督促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加快实施,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全面完成扫尾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及时完整收集项目资料,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中央、省级验收。

7.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一是对镇、街道专门开展一次财政财务管理专项检查,重点对往来款、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找准问题症结,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完善财政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监管,督促各补贴资金发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公开补贴项目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成“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建设,实现项目审批、发放、公示以及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可查询,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三是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启动互联网手段,全面实现“互联网+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各部门近三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以检促改,确保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安全规范。四是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配合做好改革前后镇(街道)、村(社区)资产债务转接和工作移交,根据撤并后改革发展任务和管理服务范围整合办公资源,确保相关资产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8.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一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加快僵尸企业、空壳企业清理退出,大力整合效益不佳、业务范围交叉重复的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本高效运转。二是逐步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企监管体制机制,切实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出台《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建立《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三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广安国家粮食储备库公司制改革工作,以鑫鸿集团为企业主体,探索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鑫康人力公司改革试点,探索符合前锋实际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制度。

9.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紧盯重难点问题加紧整改。针对“在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过程中,采取直接借款、指定国有企业”“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两个问题,严格按照整改举措稳步推进,有序整改。二是持续巩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梳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持续跟踪完善整改台账,针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认真组织评估验收巩固整改成果,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三是构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坚决把建章立制作为巡视巡察整改的根本性措施,拟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保障整改成效常态化、长效化。

10.强化机关自身建设。一是打造政治过硬型机关。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大局观念,全力服务财政履职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二是打造服务优质型机关。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创新财政工作机制,简化办事流程,强化业务学习,切实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三是打造作风优良型机关。不断健全完善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管理体系,对标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历练,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四是打造清正廉洁型机关。加强对干部职工关心关怀和廉政教育,开展经常性廉政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规定动作,筑牢财政干部拒腐防变思想堡垒;强化对政府采购、财政评审、工程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日常监督,确保财政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现设办公室、预算股(增挂政府债务管理股、国库股牌子)、文教行政股、经济建设投资管理股(增挂金融外经股牌子)、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财政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股(增挂内部审计股、会计股牌子)7个内设机构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区政府债券项目编审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总编制48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24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40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预算收入总数454.66万元,比上年增长3.96%,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4.6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安排预算支出总数454.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0.92万元,较上年增长7.50%;公用支出62.27万元,较上年减少14.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万元,较上年增长36.11%;项目支出0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实有人数较2020年增加,使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前锋区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4.66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17.32万元,增加4%。主要是新进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66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62.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工资、单位运转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参公、事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特殊医疗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8.57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编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前锋区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4.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6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前锋区财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5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等,增/减0%,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减少1.28%,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0,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前锋区财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前锋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27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0.33万元,减少14.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前锋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54.9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种养殖业保险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前锋区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国有资产拥有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前锋区财政局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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