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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9-30 14:47
- 来源: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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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关于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信访工作政策的建议;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承办中、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中、省、市、区及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区级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指导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对突发(群体)信访事件、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突发信访事件的处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辖区内上访案件及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四)负责核查因失职渎职及处置不力造成严重问题的人员,提出对在群众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的处罚建议。
(五)总结推广群众和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六)针对弱势群体进行调查研究,充分运用惠民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扶贫解困、救助救济、下岗再就业、科技扶贫、法律援助等工作。
(七)负责做好对各乡镇、各部门信访问题的指导、协调、直接调查、情况通报和提出处理意见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总结:
1.畅通渠道顺民意。以信访信息化为切入点,完善信访信息系统平台。网上投诉受理平台成功并入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12345市民热线办理规范,高效运用视频接访系统接待来访群众,加快了传统信访渠道和平台的信息化改造和提升,着力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诉求受理平台。
2.排查隐患争主动。健全信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完善信访工作信息网络。实现多层次、多角度、全天候、不间断地搜集矛盾纠纷信息,建立排查台账,逐一分析研判,着力排查初信初访,快速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力减少和避免“重复访”,确保不稳定因素早发现,群众诉求早知道,矛盾纠纷早解决。今年以来,共排查信访不稳定隐患15次(其中集中大排查5次,常规排查10次),共排查出信访不稳定因素442件,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3.化解矛盾突实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报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按照彻底息诉罢访的要求,加大“事要处理”力度,多方联动促进问题化解。今年,区级领导共包案办理信访积案5批163件次,代课教师一次性经济补偿问题、医患纠纷等113件信访积案得到了彻底化解。
4.灵通信息重预警。进一步强化了各责任单位信访稳定信息报送责任,敏感时期严格实行信访信息“日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区委群工局会同区委维稳办落实了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大政治活动、会议和敏感期间,共收集到全区来自各个方面的预警信访信息190余条,经过及时汇总、准确研判,对涉军群体、中专委培生、部分信访老户等92件(人)次不稳定因素进行了提前预警,各责任单位快速反应,立即行动,有效地将欲进京赴省非访重点对象稳控在当地、劝返在途中、控堵在京外。
5.重点人员强稳控。组建驻京驻蓉劝返工作组、驻前锋火车站、城南汽车站、火车南站劝返组,选派各乡镇(街道)、部门精干力量驻守北京、成都开展日常性劝返疏导工作,特别是在十九大期间,新增驻重庆、驻石家庄、驻郑州劝返工作组,有效遏制在重大节庆、敏感日期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强化“四级七点”值守劝返工作力量,筑牢防线,确保了重点人员在脱控的情况下及时进行补救,有效识别劝返我区欲进京赴省上访人员30余人(次)。
6.规范秩序出重拳。借助广安市前锋区“厉行法治八大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信访秩序规范专项行动”,着眼信访人行为和信访工作行为两手抓,坚持有效化解和依法处理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大了依法信访宣传力度,在区电视台滚动播放依法上访法治宣传片200余次,在接访大厅印发明白纸、宣传单12000余份,十九大期间全区印发《致全区群众的一封信》,加强法治宣传,《信访条例》等规章公示上墙,劝导信访人依法、逐级、文明、有序信访。对违法信访行为积极会同公安加强教育、劝导、训诫。四是组建信访老户专项治理工作组,专项开展化解与打击并重。
7.健全制度提效能。一是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汇报机制,全区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及时向区级领导汇报;坚持综合协调机制,对各部门单位独立解决有困难的疑难信访事项,由区信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坚持督查考核机制,工作巡查,发现问题,通报整改,全年共召开信访联席会议26次,协调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重大信访问题。二是完善业务工作制度。针对办信、接访、办电、办网、督查督办等工作,规范业务流程,培养了一批办信工作队伍,对案件办理结果提质增效。三是落实信访办结制度。狠抓初信初访办理,强化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处理程序,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切实推动问题“案结事了”。
8.创新工作出亮点。推动“访诉分离”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这一整体趋势,引入律师参与接访。司法局派驻律师每周三到区接访中心参与接访,全年律师参与接访28次,接待来访群众78批93人次,对来访群众进行法治讲解,以案释法打造法治宣传窗口。区纪委每周一定期到区接访中心接访,全年接访40余次,接访群众120余人次,收集到多起问题线索。
9.围绕中心强服务。按照区委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局联系帮扶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抽调副局长周燕强任组长的精干力量,保障驻村工作经费,脱贫帮扶工作成效显著。
10.狠抓党建优队伍。全局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总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抓纪律作风和政治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呈现可喜变化。
二、部门概况
区委群众工作局设办公室和督查督办股2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2个:广安市前锋区接访中心和广安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共有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编在岗实有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群工局本年收入合计21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3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区群工局本年支出合计21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4万元,占67.91%;项目支出68.15万元,占32.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2.39万元。与2016年216.9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4.53万元,下降2.0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53万元,下降2.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37万元,占87.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万元,占5.26%;医疗卫生支出4.53万元,占2.13%;农林水支出4.62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占3.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决算为48.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项目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项目支出决算为53.15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基本支出决算为38.3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基本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基本支出决算为1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基本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基本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基本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占9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占6.43%。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2万元。主要用于到市上开展维稳劝返工作、到乡镇维稳督查、到村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接待上级检查工作9批次79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群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4万元,比2016年减少58.4万元,下降82.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群工局无政府采购,支出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合计25.8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5.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管理不够精细化。预算编制时对一些重大工作事项缺乏预见性,考虑不足,编制不够科学,导致预算编制与实际发生经济事项不相符合。二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及时。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准确掌握本单位各项基本情况,做好项目预算的前期调研工作,准确把握单位业务发展动向以及资金需求情况,科学合理编制财政资金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加强对各业务部门的协调,督促相关科室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支付业务,努力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做到当年预算当年支付,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率,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4 |
| 明确性(5分) | 5 | ||
| 合理性(5分) | 4 |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 |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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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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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5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区委群众工作局下属事业单位不是独立预算单位,2017年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用于行政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其他用于信访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信访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用于驻村工作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用于公积金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群众工作局
2018.09.30
- 省(区、市)政府网站
- 四川省市州网站
- 广安县(市、区)网站
- 其他网站
- 主办单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网站维护: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288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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