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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公平竞争环境,共谋高质量发展 强化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创优公平竞争环境,营造诚信守约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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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07 15:35
  • 来源: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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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区尚宇广场部分商业用房位于前锋区前红路、康宁路、商贸街黄金地段,周围商铺林立,住户众多。我公司拟将尚宇广场部分商业用房采取现场举牌竞价方式公开竞租,有意竞租者请持本人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交款凭条(以到账为准)咨询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及要求:

第一标的物:康宁路35号,建筑面积66.01㎡,起拍价:11.24元/㎡/月,年递增率5%,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二标的物:商贸街355号1幢209/210/211/212/213/214/215/216号,建筑面积共计679.16㎡,起拍价:8.6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三标的物:商贸街355号1幢311/312/313/314/315/316/317/318号,建筑面积共计662.44㎡,起拍价: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四标的物:商贸街355号2幢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号,建筑面积共计703.12㎡,起拍价:8.6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五标的物:商贸街355号2幢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号,建筑面积共计648.17㎡,起拍价: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六标的物:商贸街355号3幢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号,建筑面积共计633.32㎡,起拍价:8.6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七标的物:商贸街355号3幢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1号,建筑面积共计655.45㎡,起拍价: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八标的物:商贸街355号4幢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号,建筑面积共计695.85㎡,起拍价:8.6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九标的物:商贸街355号4幢301/302/303/304/305/306/307/308号,建筑面积共计532.68㎡,起拍价: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十标的物:商贸街355号4幢309/310/311/312/313/314/315/316号,建筑面积共计532.43㎡,起拍价: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十一标的物:商贸街368号1幢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号,建筑面积共计547.36㎡,起拍价:10.42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商贸街368号2幢211号,建筑面积共计100.97㎡,起拍价:16.15元/㎡/月,年递增率5%;

第十二标的物:前红路108号1幢309/310/311/312/313号,建筑面积共计839.2㎡,起拍价:10.56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十三标的物:前红路108号1幢401/402/403/404/405号,建筑面积共计836.24㎡,起拍价: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十四标的物:前红路108号1幢406/407/408号,建筑面积共计429.87㎡,起拍价: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第十五标的物:前红路108号1幢409/410/411/412/413号,建筑面积共计839.2㎡,起拍价:8元/㎡/月,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具体租赁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主开展经营,但应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营业。

(二)竞租保证金:竞租人报名时,应缴纳报名门市起拍价的15%作为竞租保证金(如报名门市起拍价为12000元,则保证金为1800),竞租保证金不收现金,应从银行转入我司指定账户(户名: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账号:51001748645051502757;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安前锋支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无息全额退款,未中标人应持相关票据向我公司申请退竞租保证金,在收到退款申请7个工作日内退款到其原转出账户。

(三)租赁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在竞得门市后,需七日内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签则视为放弃本次竞得的门市,扣除全部竞租保证金,不再退还。

(四)违约责任:如竞得人在竞得门市后,由于个人原因选择放弃本次竞得的门市,则扣除全部竞租保证金,不再退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8日8:30-18:00至2023年9月12日8:30-18:00止(周末及节假日不上班),到西部牛仔城鑫鸿集团4楼410报名。

三、竞租时间:2023年9月13日10:30。

四、竞租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标的物展示、查勘:由竞租人自行前往标的物位置查勘;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

六、租期:租期不超过5年,租期结束后再次公开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七、交房标准:房屋以现状出租,我公司不承担房屋主体以外的任何维修费用和安装费用。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080298388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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