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规范托育机构管理,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规〔2025〕2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的认证工作。经机构自愿申报、综合评审,认定前锋区大佛桥等2家幼儿园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现予以公示。
广安市前锋区卫生健康局人口妇幼股电话:0826-2710092。
广安市前锋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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