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对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报名办法、体检工作等作出具体规定。
01报名条件
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的相关规定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教育部2025年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与普通高考相同。对口招生专业类别为: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智能制造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旅游类、餐饮类、纺织服装类、护理类、医药类、材料化工与资源环境类、教育类、汽车类、交通技术与服务类。
(四)原“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考生报名条件
“民族语言授课为主”报考对象为具有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户籍和“民族语言授课为主”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毕业生。其中,“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藏文考生为阿坝州、甘孜州用藏语授课的高中毕业生;“民族语言授课为主”彝文考生为凉山州用彝文授课的高中毕业生。
“加授民族语文”的藏文专业只招收具有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平武县、北川县、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户籍的藏族考生;“加授民族语文”的彝文专业只招收具有凉山州、甘孜州、攀枝花市、乐山市和雅安市户籍的考生。
02报名方法
(一)我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对口招生考试考生,“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招考生、体育专业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高中在校生确需在学籍地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中学同意、县(市、区)招考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拟申请民族地区加分和拟报与户籍关联的各类计划的考生均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其中,志远班、宏志班、青航班、富民安康班等经批准在异地就读的考生在就读地县(市、区)报名。没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特殊情况的县(市、区),经所属市(州)招考委批准,可在本市(州)相关实施范围内跨县报名。
申请民族地区加分的考生须符合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三州十七县两区)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不符合上述“三统一”条件的考生,均不能享受民族地区加分。
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三州七县一区)内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的考生方可报考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
高中阶段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23年8月31日前已在当地)的“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报考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
所有拟申请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和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铁路就业帮扶”专项计划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均须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主动申报。报名期间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申报办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公布。拟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教育部2026年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n/)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拟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高考报名时不用申报,志愿填报结束后,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每日9:00—22:00。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招生考试综合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bm.sceea.cn),完成系统注册、高考报名信息填报与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受理。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具体办法详见《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
各市(州)招考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并周知考生。
(三)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三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25年10月22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机构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对错过我省规定报名时间的回川报考人员,我省将适时组织1次补报名,其中,艺术类不再补报。在统一组织补报名前,各地招考机构应做好补报名考生的登记、提醒等工作。
(四)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华侨港澳台考生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的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规定执行。
(六)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规定的有效证件)号码、姓名注册系统账号,并绑定个人手机号。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系统密码,以便在查询高考成绩、填报高考志愿、查询录取结果时使用,避免因密码泄露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被篡改。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所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户籍信息须与本人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学籍、实际就读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信息是考生参加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报名时应仔细核对,对所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照片采集并核验。采集、核验完毕后,考生需仔细核对填报的各类信息,认真阅读《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和本市(州)招考机构相关公告、提醒,确认无误后完成电子签名,逾期未经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电子签名确认后,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考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193号)执行,即每生195元(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考试费)。对口招生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执行,即每生13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每生每专业200元。其中,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按一个专业缴费;兼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一个专业缴费。
照片采集过程中,若人脸核验不成功,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通知报名点通知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及材料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或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成功后再行完成网上缴费。
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拟转录学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转录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执行。
03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体检工作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须在指定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省招考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关于普通高考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10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0〕51号)以及《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2017年印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招考机构指定的医疗单位为考生所提供的体检材料,一律无效。
各地体检工作应安排在2026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体检费按各市(州)物价、财政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负责体检的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04其他事项
前锋区指定报名点:代市中学前锋校区(咨询电话:0826—2742063)
前锋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26—2860170。
前锋区教育考试中心办公地址:前锋区民生路北段1号(代市中学前锋校区校园内)。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考试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川公网安备 511603025116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