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有关规定,前锋区司法局会同前锋区人民法院、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按照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发布选任公告,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意见、信息采集等程序,经严格资格审查,拟任18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前锋区司法局、前锋区人民法院、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前锋区司法局将会同前锋区人民法院、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前锋区司法局、前锋区人民法院、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
办公及邮寄地址: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大石场街中段797号
联系电话:0826-2889963(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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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