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路基础设施,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和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联合开展“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6月至2025年10月,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转为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范围
(一)全区国、省、县、乡道路,重点是超限超载高发路段;
(二)全区矿山、水泥、砂石等货运源头企业。
三、整治措施
(一)对检查认定的违法超限超载和改装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即对超载超限货车、驾驶人、运输企业、承运人(源头企业)进行处罚,严重违法一律曝光;
(二)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擅自放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行为,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拒不执行整改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货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技术参数的,2025年6月30日前自行恢复原状的,予以批评教育,不予处罚。否则,依法从重处罚;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渠道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运输环境,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百吨王”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0826-2813393,前锋区交通运输局:0826-6922588)
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