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使用公交车、公交车站台、路名灯箱等进行医保政策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2025-05-12 15:07
  • 来源:区医保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广安前锋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使用公交车、公交车站台、路名灯箱等进行医保政策宣传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医疗保障局使用公交车、公交车站台、路名灯箱等进行医保政策宣传项目

    项目需求:为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及时让群众知晓并熟知医保的政策及办事流程等,现拟与广安鑫鸿连响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合作,为广安市前锋区医疗保障局提供医保政策宣传服务。拟选定人流量较大的公交线路(公交车202路、203路)共8台公交车前锋火车站、区政府等8个公交站台,弘前大道等11个路名灯箱投放广告,以视频播放平面广告等方式进行医保政策宣传。服务期限为1年,其中涉及政策调整后宣传内容更换,根据政策变更情况动态调整,视频广告不限次数、平面广告一年预留1次。

    项目预算金额:70700

    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安鑫鸿连响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4602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广安鑫鸿连响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为广安市前锋区内公交车候车亭、车内广告路名灯箱等项目独家授权经营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广安鑫鸿连响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本次服务。

    四、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5513日至2025519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安市前锋区医疗保障局或前锋区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并按规定签订服务合同。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安市前锋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名称:广安市前锋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综合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

    联系电话:0826-2889289

    监督机构:中共广安市前锋区纪委广安市前锋区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北城印象14

    联系电话:0826-8985727

    广安市前锋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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