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广自然资规函〔2022〕22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批准,受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组织实施广安市前锋区集建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广安市前锋区工业六路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场所:广安市前锋区民生路1号(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广安市前锋区集建砖瓦用页岩矿
矿区位置:矿区位于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红辉社区;
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开采标高为+510m~+417m(1985国家高程基准);
矿区面积0.0772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坐标(米) |
Y坐标(米) |
拐点编号 |
X坐标(米) |
Y坐标(米) |
1 |
3373625.95 |
36392918.32 |
6 |
3373282.48 |
36392726.39 |
2 |
3373507.06 |
36392991.23 |
7 |
3373265.81 |
36392712.33 |
3 |
3373407.30 |
36392900.40 |
8 |
3373198.37 |
36392682.01 |
4 |
3373314.99 |
36392788.03 |
9 |
3373123.90 |
36392617.30 |
5 |
3373299.11 |
36392749.42 |
10 |
3373224.06 |
36392498.05 |
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 |
|||||
开采标高+510m~+417m |
面积:0.0772km2 |
(二)矿山规模及出让年限:生产规模20万吨/年,出让年限11年(含矿山建设期)。该采矿权保有页岩资源量213.7万吨,另外矿区范围内存在可综合利用的石灰岩资源量53.4万吨。
(三)该宗采矿权设定起挂价为720.00万元(砖瓦用页岩矿单价1.21元/吨,建筑用石灰岩矿单价8.60元/吨),不设保底价。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公司,或母子等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采矿权),均可参加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3.企事业法人涉嫌违法采矿被自然资源、公安等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
挂牌期限:2025年6月6日到2025年6月20日10:00。(工作时间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不接受)。
报价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前锋区民生路1号(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5日,每天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
(二)获取文件途径:有意竞买者请于获取文件时间内,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交易受理股现场免费领取出让文件。获取资料时有意竞买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竞买人公章)。
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前锋区民生路1号(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三)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5日,每天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申请)。
(四)申请报名的方式:有意竞买者在申请报名时间内凭下列资料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原件);
3.竞买承诺书(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5.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6.银行担保函(原件);
7.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五)竞买资格确认: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其符合本次采矿权竞买人主体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经资格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报价。
(六)竞买保证金:本项目采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竞买须提供银行出具金额为360.00万元的担保函,担保函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担保函需明确申请人中标后,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机构承担担保额360.00万元的付款责任。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每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采取价高者得。挂牌期限届满,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召开揭牌会,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没有愿意继续竞价的,宣布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其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将以挂牌截止时间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在挂牌期限内没有竞买人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起挂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该采矿权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地质构造、矿产资源赋存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和资源情况为有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详查报告》及相关资料所载明矿区范围的资源量、品位及矿体赋存状态等仅代表现阶段的认识,可能会因进一步的生产性勘探和开发而发生一定变化。对此,竞买人需认真考察,自行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并详细参阅矿区有关地质资料,到实地进行踏勘,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相关情况,并自行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以及矿山开采涉及的土地、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上建构筑物、地表附着物、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外部条件影响。对此,竞买人需详细了解,认真考虑,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竞得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竞得后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开发开采所需其他有关部门手续的相关要求,以及部门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可能存在认定是不宜开采或者因政策的新变动导致不能开采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应慎重决策,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在决定申请竞买前应认真阅读出让采矿权的出让文件,竞买人一旦决定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相关地质资料、资源情况及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政策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影响因素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视为对本出让采矿权的所有设定条件和情况无异议,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资源储量、矿权范围、开采标高、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对挂牌出让有疑问的,请在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咨询电话:0826-2883995。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资源情况为有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该采矿权在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竞得人与权利人协商解决。
(三)本次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规费、税费等费用。
(四)本次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的补偿,由属地政府组织实施,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由竞得人采取租赁的方式使用,上述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五)采矿权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未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竞得人成交结果或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并由担保机构承担担保额360.00万元的付款责任。
(六)竞得人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和土地复垦费用专用账户,按经评审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预算金额缴入基金账户和土地复垦费用专用账户,如矿山开采完毕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不足以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的,仍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七)竞得人须根据《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集建砖瓦用页岩矿详查(储量核实)报告》等文件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资料,并经相关部门评审备案,备齐采矿权登记相关资料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竞得人进场前,需到相关部门完善矿山用地、用林、水保、环保、安全生产以及工商、税务等手续。
(八)采矿权竞得人须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按照国家、四川省绿色矿山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等规范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严禁采富弃贫,防止水土流失。若竞得人未按《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进行开发利用且拒不整改,出让人有权依法依规处置。
(九)由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采矿权竞得人的诚信、相关承诺进行审查和监督,如竞得人承诺不属实或未遵守承诺的,取消其竞买资格。
(十)由前锋区人民政府协调办理相关手续,组织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十二、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1.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2.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受理大厅。
十三、联系方式
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工业六路1号):周先生 0826-2883995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民生路1号—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受理股(获取文件咨询)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075
编审股(挂牌文件咨询)联系人:兰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3
评审股(挂牌咨询、挂牌结果联系)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6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26-2883992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0826-2883265
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