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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1-23 17:00
- 来源: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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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
(二)批准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广安府复〔2026〕9号
(四)批准时间:2026年1月20日
(五)批准用途:前锋区龙滩镇水源村文化驿站项目建设用地(仅转用不征收)
(六)其他说明:广安市前锋区2025第5批次农用地转用因跨年度,按相关要求更名为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该宗农用地转用除申报名称发生变化以外,用地范围、土地权属及面积等情况均不涉及变化。
二、转用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广安府复〔2026〕9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
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合同》及《农用地转用协议书》约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6年1月23日在涉及转用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s://www.qf.gov.cn/qfqrmzf/c118888/pc/list.html),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2日止。
(二)如公告期间对《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广安府复〔2026〕9号)不服的,应当自公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广安府复〔2026〕9号).pdf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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