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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5-27 17:01
- 来源: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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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7日—10日和6月13日—15日,是全国普通高考和我市中考时间,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噪时间:2025年6月1日—15日。
二、禁噪范围:前锋区城区、广安经开区奎阁片区、代市场镇。
三、禁噪要求:
(一)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或打陀螺等娱乐活动。各类室内文娱活动应严格控制音量,避免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二)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演出场所、KTV等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三)除应急抢险外,城区内各类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各考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在6月1日—15日全天禁止施工作业,其他区域严格控制建筑施工作业时间(21时至次日7时,中午12时至15时为禁止施工时段)。
(四)禁止室内装修、铝合金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货物装卸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禁止商户、摊贩等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设备发出噪音的行为,暂时关闭便民服务点,暂停商业特色街区户外经营活动,沿街商铺严禁占道经营,室内经营不得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噪声(抢险、救援等应急车辆除外)。
(七)禁止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造成噪声环境污染的,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处。
五、禁噪期间举报电话:12345。
广安市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 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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