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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4-08 17:20
  •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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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5〕47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水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7名,具体岗位名额分布见《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4月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求职需求且经户籍地或常住地有关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已在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求职登记。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

5.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待遇

待遇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见《广安市前锋区20254月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位表》,并由用人单位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48日至2025414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街道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或用人单位

3.报名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时所用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广安人社202547号)规定,审核无误后报区就业保障中心备案。

五、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进行日常管理,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向区就业保障中心如实上报公益性岗位上岗及变动情况。

详情请咨询各用人单位:

广安市前锋区档案馆:0826-2889236/15282601090

广安市前锋区科学技术协会:13378228608

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0826-2813690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826-2889277

广安市前锋区就业保障中心:0826-2889285

 

附件: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4月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位表.xlsx

 

广安市前锋区就业保障中心

2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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