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 发布时间:2025-03-07 10:52
- 来源:区残联
- 浏览量:
- 字体:【大 中 小】
- 分享到:
现将2025年度广安市前锋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申报对象广安市前锋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公告
上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在搜索栏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选择税务登记地所在的县(市、区)残联、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进入服务事项,点击“办事指南”—“在线申请”,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办理。
(二)线下申报。用人单位携带《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盖章(用人单位公章、财务章或人事章)、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纸质证明、工资发放凭证(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在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标准
(一)用人单位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需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
(二)用人单位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须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三)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计入用人单位安置比例并实行动态监控;
(四)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申报要求
1.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时需上传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六、其他事项
1.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到区残联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年度审核,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自公告之日起,用人单位可向区残联咨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相关事宜。
区残联地址:前锋区陡梯子街南段66号;
咨询电话:0826-2710662;QQ群号:522140316。
广安市前锋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7日
【我要纠错】- 省(区、市)政府网站
- 四川省市州网站
- 广安县(市、区)网站
- 其他网站
- 主办单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网站维护: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2889001
- 蜀ICP备13022447号-1
网站标识码:5116030003
川公网安备 511603025116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