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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3-03 16:02
- 来源: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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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市建〔2025〕3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初步审核,拟确定第四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5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按规定将名单上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前锋区商务局服务业股 李伟;
联系电话:0826-2886668;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阳光城12楼
附件:前锋区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企业名单(第四批)附件.doc
广安市前锋区商务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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