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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10 15:02
-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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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预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广市财农〔2024〕612号)及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对前区财农〔2024〕32号下达的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万元进行调整,分配观塘镇60万元用于碧峰村生态循环种养产业发展,分配龙塘街道60万元用于玉龙村村组道路硬化。
监督电话:12317;0826-2728565
意见收集人:胡家欢,电子邮箱:292631493@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阳光城17楼1709办公室
附件:
关于调整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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