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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14 16:21
-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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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广安市前锋区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等文件的要求,本项目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意愿和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
(二)项目位置: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
(三)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 / T 056-2014)和《关于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2267号),建设床位200张,建设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康复治疗、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等用房共计70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范围
本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二)主要事项
1.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 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 项目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 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最大的因素;
6. 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7. 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业主或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依据需要反馈。
四、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
联系人员:李伟
联系电话:0826-6971080,17628236595
电子邮箱:361259643@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陡梯子街南段66号
(二)评估机构:广安非凡市场调查有限公司
联系人员:蒲晓林
联系电话:0826-6955259,13084350555
电子邮箱:59776284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寨路69-201号
五、公示周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日。
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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