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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3-07 08:47
  •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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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安市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2024年3月1日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及复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广安市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进入体检环节应参加体检7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1人,体检合格4人,不合格2人。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

二、复检事项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相关事宜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集中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陡梯子街南段66号)。复检注意事项按照2024年2月18日《广安市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执行。联系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305室 咨询电话:0826-6971084

附件:广安市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结果

 

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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