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采购人)拟对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委托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本服务招标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TS5116032025Q01
2.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委托服务项目
3.采购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询价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115000元(大写:拾壹万伍仟元整)
最高限价:115000元(大写:拾壹万伍仟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委托服务项目需要完成辖区内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详见询价文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8.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检验检测能力附表要涵盖《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同时遵守《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3日9: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获取。本项目报价文件无偿获取(报价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报价文件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0日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报价文件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号311室。
十、递交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号311室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826-2883029
注: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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