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拟于2024年7月26日10:00(北京时间)对广安市渠江流域(前锋段)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广安市前锋区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询价,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广安市渠江流域(前锋段)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广安市前锋区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项目基本情况:编制广安市渠江流域(前锋段)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安市前锋区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6万元。
二、项目需求
1.编制期限:10日历天。
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采购人验收合格。
3.服务内容:编制广安市渠江流域(前锋段)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安市前锋区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必须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三、供应商参加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及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及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2024年7月23日到2024年7月25日9:00—17:00(北京时间)在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获取。
获取询价文件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于2024年7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将申请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号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311室)。
申请文件必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地点。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六、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7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号前锋生态环境局310会议室。
七、投标人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鲜章);
(四)承诺函(盖鲜章);
(五)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职称证复印件(盖鲜章);
(六)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和职称证复印件(盖鲜章);
(七)报价函(盖鲜章);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盖鲜章)。
八、保证金:本项目不需交纳保证金。
九、供应商确定
本次参与询价单位需达到3家或者以上;
参与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独立报价,同等条件,以价格低的供应商中标(报价低于预算限价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如果最低价有相同价格单位,以抽签形式决定成交单位。
十、成交服务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号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311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26-2873273
注: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川公网安备 511603025116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