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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8-04 15:29
- 来源: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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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联动巡察,2024年12月30日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筹划,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前锋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通过建立每月调度工作机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和党建述职评议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巡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巡察整改责任体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干部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牵头部门主抓责任和配合部门协同责任。实行“工作清单”和“整改台账”管理制度,划定时间表、任务图,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三)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反馈的40项具体问题,立行立改29项、长期坚持11项。通过巡察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前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走深走实”问题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会、中心组会议、党员大会等20余次,100%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党组书记对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化、常态化。党组会前,由党组书记或者主持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对“第一议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会议学习效果。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学计划表》,发放给院领导加强自学。二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024年11月26日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认真开展了研讨交流。
(二)关于“检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3.例会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最高检文件精神,修订《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实施规则(试行)》,更加贴合本院检察工作,有效发挥检察委员会作用。二是按照例会制度要求,除特殊情况外,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检委会,2025年已召开7次检委会。
4.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将最高检、省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列入检委会学习议程,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列席共同学习,截至目前共学习了11个典型案例。二是强化办案质效把关,检委会于4月16日听取了业务部门的2024年度和2025年一季度案件质量分析报告、5月22日评估检察建议落实效果1次,通过常态化审议案件质量报告、动态跟踪监督检察建议效果,构建起闭环式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充分利用好“经纬矩阵”高质效分析研判体系,打造全流程数据监测平台,对案件办理数据进行动态追踪,业务部门能够动态掌握业务“症状”,通过跟进督促,精细指导办案,确保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5.人数组成不合规。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现合规配备有检察委员会委员5名。
(三)关于“四大检察全面发展有短板”问题
6.刑事检察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3·21诈骗案”,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超管辖范围侦查的违法行为,现已通过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的形式监督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纠正。二是坚持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进行全面细致的线索排查,制定线索排查清单,明确排查要点,排查出监督线索15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4件。三是强化内部协作。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加强协作配合,认真落实线索移送机制,移送行刑反向衔接线索15条,建议行政机关处罚5件。
7.民事检察履职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加强与残联、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工作联系,发现涉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问题线索6件,均已转化为支持起诉案件办理,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占比提升至66.6%。二是利用与区纪委监委联合会签的《监督线索双向移送协作配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加强对接联动,从纪委监委办理的一起司法人员受贿案件中排查出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线索6件,均在依法办理中。三是将本院掌握的裁判结果监督批量线索向上汇报,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优势,市院已于2025年3月组织全市民事检察监督力量进行集中审查。
8.行政检察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行政检察专业知识学习,2025年1月22日、2025年4月28日两次召开部门会议,组织干警对《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两批典型案例进行学习。二是调取研判行政审判卷宗,分批次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调取行政审判卷宗32件,逐一审查研判,提出检察建议3件。三是加强与行政机关工作联系,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履职不全面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件;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
9.公益诉讼发展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将公益诉讼监督从传统的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向新领域新类型案件拓展。2025年1月至6月,已办理涉及国有财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5个领域的案件,其中新领域案件占比38.5%。二是强化老年人权益保护,通过调取区高龄津贴的发放数据,核实9个乡镇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制发检察建议1件,督促规范发放高龄津贴。三是聚焦充电站存在消防安全等侵害公共利益行为依法开展监督,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开展执法检查1次,通过调取日常执法检查情况、走访调查、视频取证等方式排查监管漏洞,发现问题3个。
(四)关于“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问题
10.审查逮捕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审查逮捕办案质效。成立由1名检察官和1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审查逮捕办案组,专门负责审查逮捕工作,未出现捕后不诉、捕后判决拘役、免处的案件。二是落实捕后案件跟踪监督,及时掌握捕后案件证据变化情况和社会危险性变化情况,对已逮捕的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3人。三是积极促成和解,化解矛盾风险。针对交通肇事等轻刑案件,按照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成刑事和解4件。
11.审查起诉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参加省检察机关青年公诉人培训2人,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1人,与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官论辩赛6人,召开部门会议集中学习业务知识2次。二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办案责任分工,落实到员额检察官、辅助人员、书记员个人,出现的相关案件质量问题通过刑事检察工作会通报、分析、总结,2025年未出现法院判决无罪、免处案件,法院判决改变起诉情形仅1件,同比下降 71.43%,量刑建议采纳率92.89%,全市最高。三是对办结案件自查或交叉评查33件,以严控撤回起诉、无罪判决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办案质量。
12.办案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刑事检察工作会议1次,深入学习刑事检察业务规范,确保每位检察人员熟悉办案程序的各个环节和要求,增强检察人员的程序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加强办案流程监控,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办案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发现案卡填录问题19个,未出现办案程序违法问题。三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对年度已办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33件,把办案程序规范作为重点评查内容,将评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13.文书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发现的丰某某交通肇事案相关法律文书问题及时整改。二是通过部门会议组织学习优秀法律文书2次,邀请资深检察官讲解文书格式要求、内容撰写要点、法律条文引用规范等内容。三是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文书格式、事实表述、法律适用等审核把关,对审核校对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分析研判2次。
(五)关于“案件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
14.跨部门办案平台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技术部门沟通,减少因技术问题等导致将已移送案件认定为未移送的情况。二是强化统筹谋划,提醒案件承办人避免在月末审结移送案件,避免出现系统对跨月审结和移送的案件无法统计的情况。三是强化督促指导,第三检察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修改。截至目前,跨部门办案平台数据均为100%。
15.案件质量评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评查机制,严格按照最高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了《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做细评查计划,制定了《2025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详细部署了案件质量评查相关工作和结果运用等。三是做实评查工作,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到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再到文书制作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31件。
16.案卷归档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案件卷宗进行集中清理,将办结案件卷宗整理归档。二是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各业务部门组织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学习相关规定。三是办公室联合检务督察小组对案卷归档工作进行督察1次,督促承办检察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归档。
(六)关于“服务中心保障发展有差距”问题
17.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思想认识。2025年1月21日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强化互动交流。2025年5月9日,主动邀请垫江县检察院来我院召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相互学习好经验、探讨好做法。三是深化协作联动。2025年5月27日,联合川渝部分检察机关在合川区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渠江流域治理保护难题,开展增殖放流、达成联合行动方案。
18.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省院“法律监督模型试用平台”,积极运用全市数字检察监督模型,提升运用信息化手段发现线索的能力,排查涉企业监督线索3条,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涉企挂案3件。二是用好检察护企联系点,以实地走访、电话联络等形式联系走访重点企业23家,主动精准提供法律服务12条。三是优化内部办案流程,提高经济犯罪案件办案质效,跟踪监督办理进度,经济犯罪审查起诉超百天进行通报,2025年经济犯罪审结率达67%,依法按照办案流程向企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19.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高检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六项具体落实措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认识。二是针对张某某贪污、受贿案中审查发现资金管理漏洞问题,向区财政局制发建议函1份,区财政局已整改回复。三是强化社会治理的意识,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类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1件、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件。
(七)关于“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力度不够”问题
20.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增加法治副校长授课频次,借助开学季、毕业典礼等契机,2025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讲活动10次。二是积极开展“普法进基地”活动,2025年分批次组织前锋区内各中小学生到广安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11次,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对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宾馆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1次,严格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
(八)关于“司法为民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21.司法救助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22日在第三检察部部门会上,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督促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二是加强管理,确保救助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和审批,2025年以来所有司法救助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审查和审批。
22.“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围绕劳动者待遇保障、工伤认定等问题,全面排查劳动争议仲裁类案件35件,暂未发现符合条件的监督线索。二是紧盯民生热点依法监督。走访农贸市场、住宅小区等,发现涉“生鲜灯”、社区直饮水案件线索2件,均已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局制发检察建议2件。
23.社区矫正监督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签订了《前锋区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常态化开展监督工作,于2025年2月20日、4月10日开展2次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活动,通过下沉到司法所,采取见人见档等方式,督促社区矫正机构严格依法履职。
24.公开听证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贯彻,2025年1月22日在第三检察部部门会议上学习了《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必要性审查工作规定》,再次强化干警对听证必要性审查工作的认识。二是依法开展检察听证及后续工作,2025年已开展听证案件14件,并做好听证后相关工作。
(九)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25.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2025年1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了全年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增强了督察力度,推动工作落实。检务督察小组于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对支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了2次全面督察,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2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传导,抓实述职评议考核。2025年1月组织开展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前制发了详细实施方案;会中认真听取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并严格进行评议考核;会后及时将相关资料规范整理归档。进一步压实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落实“三会一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细化工作计划,提升计划执行效果。紧密结合各阶段支部工作重点,按月精准推送党支部月度工作任务清单和月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将支部工作重点任务与“三会一课”的具体要求、时间节点、内容重点等纳入清单式管理。2024年11月以来,已累计下发8期工作提示,督促各支部合计召开支委会17次、党员大会7次、讲党课8次。三是加强过程督导,落实制度刚性约束。持续强化督查机制落实,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务督察通报,有力督促了“三会一课”制度的规范执行。
27.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组织生活程序。针对2024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定了详细的方案、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会前各项准备工作规范齐全,并如期召开会议,会后已将相关资料整理存档。二是强化教育和沟通,统一思想认识。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充分利用谈心谈话、集中学习等契机,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家端正态度、提高认识。会议过程中,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坚决杜绝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现象,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营造了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氛围。
(十)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28.廉政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规划部署,夯实教育基础。研究制定了《2025年度廉政教育计划》,明确了廉政教育时间、内容、形式等,充分整合线下线上学习教育资源,利用干警大会、中检网、微信平台常态化、多渠道开展廉政法规、纪律要求、反面典型案例学习教育。二是深化以案为鉴,强化警示威慑。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上级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及本系统、本地区发生违法典型案例,深度剖析案例发生的原因和后果,引导干警深刻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9.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压实主体责任。2025年1月21日召开党组会,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研究部署了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全面组织排查梳理,动态更新廉政风险清单。下发《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对各个岗位、关键领域等,按照职责和业务全面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确保廉政风险找得到、防得准。三是纳入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质量与成效纳入部门、干警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有效传导压力,倒逼全院干警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30.检务督察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督察成效。印发了《广安市前锋区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检务督察的工作职责、处理程序与工作方式,提高了检务督察工作效率。制定了《督察督办工作办法》《关于三个规定填报系统填报工作及重大事项风控监测预警工作的规定》等配套文件,为提升检务督察规范性、严肃性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防止检务督察工作浮于表面。二是丰富了检务督察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风控监测数字模型”,对案件、人员进行常态化监测。将监测到的数据纳入每月的检务督察通报,并将出现的高风险预警以正式文件形式通报到各部门、当事人,增强督察主动性与威慑性。三是建强专业队伍,夯实了督察根基。2025年3月调整了检务督察工作组成员,进一步优化检务督察队伍,提升工作能力。
(十一)关于“作风建设有差距”问题
31.工作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干警教育工作,截至2025年4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4次,深入学习反面典型案例等,进一步加强干警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教育。二是加强干警素能培训工作,利用中检网、检察官学院等平台,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50余人次,不断提升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和分工,2024年11月26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第三检察部负责运用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其他业务部门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32.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干警大会、党员大会、检委会等,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最新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先进理论,扎实开展党纪法规和典型案例学习,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的纪律意识和担当意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025年2月21日,由分管领导对涉嫌抄袭网络文章的2名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督察,检务督察小组不定期对干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督察,发出督察通报3期。四是加强指导督促,第三检察部认真开展案卡填录指导和核查工作,防止错填错报等情况。
(十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问题
33.思想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2025年1月21日在党组会议上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体领导干部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重要内容。二是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已对院领导分工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责任。三是加强研判,精心部署。年初,在党组会上听取了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并对2025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每季度按要求分析研判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等。
34. 理论武装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指导,2025年5月,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了2次集中学习研讨。二是加强理论调研,中心组成员严格落实要求,2025年均已完成1篇调研文章。
35.阵地管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追梦先锋新媒体工作室人员,明确了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及内容更新。二是签订检务公开信息系统云储存及安全服务项目采购合同,通过购买技术服务对检察门户网站升级改造。
(十三)关于“机关内部管理有差距”问题
36.经费报销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月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广安市前锋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经费管理办法》,增强干警规范财务报销的意识。二是加强财会监督,通过内部审计、检务督察等方式,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组织清退,1名干警主动退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并上缴国库。
37.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内控管理办法》,完善内部采购流程。二是通过干警大会和办公室部门会议集中学习采购相关法规和本院相关制度3次,提升财会人员采购内控意识,规范采购行为。
38.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资产管理,修订《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二是强化能力提升,2025年4月,组织财务人员对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学习,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三是盘点清查资产,2025年4月,组织财务人员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按照要求将未计入固定资产的设施设备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做好登记工作。
39.保密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院保密委员会及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办公室专门牵头开展保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签订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按规定对离岗离职人员脱密管理程序进行完善。三是院党组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审议并通过本院《2025年保密工作要点》。四是组织全院涉密人员通过“保密观”线上培训开展保密知识学习。
(十四)关于“审计反馈问题重视不够,问题整改反弹回潮”问题
40.院党组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审计发现的个别问题存在反弹回潮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违规资金,4名干警主动按规定退还违规报销差旅费并上缴国库。二是强化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广安市前锋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差旅费报销,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层层审核把关,做到报销资料及票据齐全。三是加强监督监管,严格按规定支出使用,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自查工作1次,联合检务督察部对差旅费报销进行抽查1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检察院党组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成果运用,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压紧压实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闭环管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认真总结整改工作成效,聚焦重点难点堵点,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稳固整改成果,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并持续强化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真正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问题发生。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提升工作质效。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与抓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凝聚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坚强合力,为更好做实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26-2828699;邮政信箱: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107号;电子邮箱:401899647@qq.com。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8月4日
- 省(区、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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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县(市、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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