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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3-10 09:09
- 来源: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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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7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筹划,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0个问题以及整改要求,我社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未完成整改1个;社机关修订完善制度1项,退回金额4410.6元;社有企业生态供销公司建立健全制度16项,修订废除制度4项,追回金额4080.6元,问责追责1人。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区供销社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党组第一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不推诿,举一反三,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全面推进巡察整改。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0个问题,社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立即成立由社党组书记任组长,社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下属社有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多次修改后制定《中共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供销社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前区供组〔2024〕23号)文件。社党组主动认领问题,划分责任,机关各股室、下属社有企业主动落实整改,社机关上下联动,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供销社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32条,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员,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标本兼治抓整改。社党组书记聂含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反馈问题以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9次,其中,巡察整改推进会5次,既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又对产生问题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力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同时还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建设相结合,修订完善了《中共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暂行规定》,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理论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推进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职工会第一议题内容,2024年4月以来,开展集中学习20余次,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研讨5次。二是开展2024年度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会议、区供销社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等活动,组织社有企业、各基层社负责人、理事、监事等供销系统人员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论述等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宣传融入日常工作,结合业务指导、安全检查等下乡机会,开展政策宣传100余次;结合全区集中宣讲活动开展宣传2次;2024年12月4日结合宪法宣传周在火车站前广场开展《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集中宣传。三是启动供销商贸综合体建设,将广兴镇农产品集采集配交易中心项目纳入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项目。该项目已通过立项批复,正在进行土地预审、项目预算和设计编制。立足服务前锋花椒产业发展冷链物流需要,社有企业生态供销公司积极参与花椒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在虎城镇水口村建设冻库1个、花椒种质资源库1个,满足花椒产地冷藏保鲜需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薄弱,践行为农服务根本宗旨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社调研工作方案》,由区社主要领导带队,分管领导组织各股室和相关人员,于10月15日—23日到各基层社深入开展调研,填写基层社调查表18份,撰写调研报告1份,并于2024年12月10日印发《全区供销社系统发展规划》。有序推进空壳基层社整治,通过注销、剔除供销统计报表序列、改造提升等措施逐步清理空壳基层社。目前正参照市供销社印发的《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员社入社退社办法》,制定区级《成员社入社退社办法》,推动整治清理工作。已完成1个空壳基层社注销流程,3个未运营且难以注销基层社已剔除供销统计报表序列,2个基层社正在进行提档升级;加强与电商平台和金融机构的合作,指导基层社开展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业务,观阁镇惠民供销合作社已与农业银行达成合作协议,共建基层金融服务站点开展金融服务。二是于2024年12月举办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训班,对全区基层社、社有企业业务骨干开展集中培训,参训人员20余人次。三是指导社有企业金顺公司制订了农业技术推广培训计划,及开展培训相关内容。2024年11月,金顺公司组织召开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会,对各基层社开展种植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农作物田间管理技术培训。四是指导社有企业积极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社有企业已前往代市、观塘、虎城片区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政策,依托市场行为,增强区域内小农户和产业大户对供销为农服务认识。同时,生态供销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计划在观塘、虎城片区开展花椒托管工作,增强区域服务能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关于“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督促生态公司及时更新项目内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4年7月巡察问题反馈以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5次,指导生态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公司《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并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公司制度,并严格执行,避免项目管理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前锋城区到龙滩的产业公路项目已纳入国道G660线路,已开展停工结算。城市留白区绿化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城市海绵公园绿化建设项目正在完善变更程序,完善后赓即开展竣工验收。苗木补植补栽项目一期二期已向区住建局请示资金拨付,待资金到位后尽快组织复工。三是灌溉排水项目一标段工程已组织审计单位,在区供销社监督下完成复验并按验收情况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四是督促生态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新修订的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我社主要领导带队对大良田园设施设备维护情况进行再次检查,发现2处隐患,生态公司已于11月29日完成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使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关于“政治敏锐性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未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社党组将意识形态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社党组按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在党内通报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网信委会议精神,研究并完成了区委宣传部反馈我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整改工作;2024年10月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二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的职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24年度述职报告和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中。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作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按季度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2024年7月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了全区、农口系统、农旅文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题推进会议、农口系统2024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等内容,研究印发了《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4年社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分管领导组织社有企业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并对制定的台账进行严格审核,建立了社有企业党风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台账2个,并报社机关备案。二是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次,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4次,研究制定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对各股室、社有企业廉政风险点防控提出要求。2024年10月,党组书记与党风廉政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具体工作人员分别开展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工作意识。三是社党组印发《中共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保密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案》,通过保密工作培训会、党组会、职工会等,集中学习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手机使用保密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通报了保密工作相关典型案例,专题研究部署保密工作相关事宜,全年开展保密培训3次,从事保密工作人员均取得了保密教育合格证书。制定了《前锋区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区委保密机要局报告了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四是于2024年10月14日完成超标准用餐费330元清退。组织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10月30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机关及社有企业财务管理不够重视,未对社有企业资产资金开展监管,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审计组,于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对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审计发现,2024年度部分财务凭证未能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装订和归档。截至审计日,有4个月的会计凭证未完成装订,涉及凭证数量4本。审计问题已于2025年2月完成整改。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于2024年10月30日学习《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和《四川省省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公务卡结算报销管理。截至目前,在职7人,办理公务卡7人,实行“一人一卡”,规范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引导和督促正确使用公务卡进行刷卡支付,形成自觉用卡的氛围。三是组织学习《前锋区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0月14日退还违规在生态公司支付费用4080.6元。四是分别于2024年7月、8月、9月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指导生态公司修订完善《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制度,于2024年9月13日对生态公司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个人借款尚未归还等问题,白条入账的附件由于装订位置附错,已于2024年6月27日纠正。2020年1月—2021年2月6笔41.3万元支付附件要素不齐情况,由于考勤表按年度月份单独成册,未附在凭证后,以后涉及考勤的均将考勤表装订在凭证后,不再单独成册。同时要求生态公司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新修订财务制度执行,杜绝白条入账、支出附件不齐等问题再次发生。2024年9月14日监督指导生态公司完成了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工作,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生态公司已于2025年1月进行了年终盘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七)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3次,努力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党支部书记围绕党员干部要始终“讲党性、守党规、严党纪”“坚守六大纪律、永葆忠诚本色”“学党纪、知规矩、明意识、守清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4个方面讲党课4次;针对组织生活会未开展谈心谈话问题,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二是严格按照《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联社章程》的规定,于2024年12月召开了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组织全体理事、监事、基层社代表等共计20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等内容,并作了年度工作报告,补选了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安排部署理事会、监事会工作。三是针对金顺公司无专职工作人员的问题,2024年4月24日区供销社社党组召开党组会,研究同意金顺公司招聘一名工作人员,后续通过广安市金坤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安市公共招聘网”“今日头条”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开展面试、体检工作,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8月5日正式到岗。四是社党组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督促指导生态公司修订完善《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8月21日分别向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区人社局、区国资办印发《关于征求我社社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意见建议的函》征求意见建议。生态公司根据以上单位函复意见修改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新修订制度执行,避免人员招录、薪酬认定等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2024年8月,生态公司向我社报送了《广安市前锋区生态农业开发供销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运营公司的报告》(前区生态〔2024〕43号),我社于2024年10月向区委报送了《中共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规范运营区供销社管理社有企业的请示》(前区供组〔2024〕25号),并根据重要批示精神,向区政府报送《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审定〈广安市前锋区生态农业开发供销有限公司招聘高层管理人员的实施方案〉的请示》(前区供〔2024〕15号),获批后,生态公司于2024年11月陆续开展社有企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招聘工作,按程序先后在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广安公共招聘网进行了公开挂网招聘、面试、公示、体检等工作,目前社有企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选聘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八)关于“把握议事规则有偏差,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修订事宜,印发了《中共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暂行规定》,将社有企业重大资金支出、重大经营决策、重大人事调整、重大融资决定等事项纳入了社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内容,2024年度社党组研究社有企业薪酬管理、入股成立新公司、招聘管理层和工作人员等问题5次,强化了对社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二是我社自2024年7月以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5次,指导生态公司修订完成《广安市前锋区生态农业开发供销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并报我社研究备案。三是于2024年12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民主集中制和《中共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暂行规定》;自2024年4月以来共研究社有企业重大资金支出、重大经营决策、重大人事调整、重大融资决定等事项7次,均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
(九)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得不实,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社党组于2024年8月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二是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4年8月以来,社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推进会,研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社有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供销社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前区供组〔2024〕23号),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形成巡察整改“一盘棋”。三是有序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社党组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先后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既听取整改成效,又研究解决问题,同时提醒各党组成员务必按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双述”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四是把二届区委巡察反馈的“对三个老旧基层社房产缺乏管理”“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纳入本次巡察整改重要内容,对金顺公司管理兴盛、中兴、宏顺三个老旧基层社社有资产基本情况建立了台账,台账每年及时更新。金顺公司对基层社及社有企业的资产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同时,2020年9月—2024年3月,每季度对老旧基层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工作,2024年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到宏顺基层社、中兴基层社、兴盛基层社开展安全检查、风险隐患排查5次,加强了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资料收集归档,确保反馈问题真改真见效。针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前锋区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已退还违规在生态公司支付费用4080.6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能不到位,社有资产管理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社向区委报送了《中共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规范运营区供销社管理社有企业的请示》(前区供组〔2024〕25号),根据重要批示精神,向区政府报送《广安市前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审定<广安市前锋区生态农业开发供销有限公司招聘高层管理人员的实施方案>的请示》(前区供〔2024〕15号),计划由招聘的生态公司经理人担任生态公司法人的同时兼任金顺公司法人。二是多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并指导生态公司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生态公司召开职工大会完成《广安市前锋区生态农业开发供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结构及职责(试行)》《广安市前锋区生态农业开发供销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制度(试行)》等16个制度修订。目前生态公司已重新选址新建仓库一个,待仓库装修完成后做物资存放用房。三是生态公司对对外投资情况进行清理。经清查,生态公司分别于2015年、2017年入股的合利藤椒种植专业合作社、广安生态农产品开发供销有限公司,均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未收到分红。下一步生态公司将谨慎投资,同时定期对接被投资公司,及时上报对外投资收益情况。2024年10月分管领导组织金顺公司召开会议,研究专合社监督管理工作,审核通过《广安市金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专合社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金顺公司对领办创办的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清查,经核实,金顺公司出资领办创办专合社中,有1家实际由生态公司出资(2015年12月生态公司入股合利藤椒种植专业合作社,经审查公司历年财务报表,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未收到分红)。金顺公司实际出资领办创办5家专合社:其中广安红蕊蜜柚专业合作社因经营不善,已于2021年7月9日注销,因此未收到分红。其余专合社,正在积极对接联系。
整改结果:未完成,该问题预计2025年7月底前完成。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社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供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社党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廉洁自律、纪律作风的考核,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纪律执行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社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不断健全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一项项完善到位,防止问题反弹,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26-2880298;通信地址:前锋区永前大道888号,邮政编码:638019;电子邮箱qfqgxs@1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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