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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3-19 17:15
-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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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要求,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直至毕业,按季发放。
资助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中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项目周期:2025年1月—12月
资金额度:12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辛茂林
联系方式:0826—6971085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项目效果:在2025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共发放资助补贴金2.925万元,资助了7名符合资助条件的18周岁后孤儿对象,帮助他们正常完成学业,资金发放率100%,经调查,接受助学项目资助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意度100%。
项目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为用好此项目资金,我局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4〕33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等文件要求对资金加强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更大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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