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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08 15:30
-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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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街道、园区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总河长办成员单位:
因人员变动,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对区总河长、区级河长、区总河长办成员单位等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总河长
总 河 长:张 伟 市政府副市长、广安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前锋区委书记
尹钢银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总河长:鲁崇兵 区委副书记
二、主要河流区级河长、警长、检察长
(一)渠江(前锋区段)
区级河长:张 伟 市政府副市长、广安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前锋区委书记
杨 情 区委常委、副区长
区级警长:李 纲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区级检察长:江志刚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联系单位:区水务局,联络员:区水务局一名分管领导。
(二)芦溪河(前锋区段)
区级河长:尹钢银 区委副书记、区长
张焱秋 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
区级警长:代述云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区级检察长:李 柯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区住建局,联络员:区住建局一名分管领导。
(三)龙滩河
区级河长:严明江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区级警长:陈 刚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区级检察长:罗得华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前锋生态环境局,联络员:前锋生态环境局一名分管领导。
(四)龙洞河
区级河长:张崇良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区级警长:陈 刚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区级检察长:李青妃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络员: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一名分管领导。
(五)廖家河
区级河长:王艺鸿 区政府副区长
区级警长:李 纲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区级检察长:程宇凤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联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联络员:区农业农村局一名分管领导。
(六)范家桥河
区级河长:张建春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区级警长:代述云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区级检察长:郑明军 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联系单位:区经信局,联络员:区经信局一名分管领导。
(七)梭罗溪
区级河长:周志强 区政府副区长
区级警长:代述云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区级检察长:李 松 区检察院驻经开区检察室主任
联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联络员:区卫生健康局一名分管领导。
(八)石船河
区级河长:米 成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区级警长:陈志胜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区级检察长:江志刚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联系单位:区文广电旅局,联络员:区文广电旅局一名分管领导。
(九)猴儿沟河
区级河长:蒋学华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区级警长:代述云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区级检察长:李 柯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区发改局,联络员:区发改局一名分管领导。
(十)温家溪
区级河长:严季冬 区政府副区长
区级警长:陈志胜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区级检察长:罗得华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联络员:区交通运输局一名分管领导。
(十一)高滩河
区级河长:杨 斌 区政府副区长
区级警长:代述云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区级检察长:李青妃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联络员:区市场监管局一名分管领导。
(十二)四桥河
区级河长:朱 斌 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区级警长:熊祥权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区级检察长:程宇凤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联系单位:区财政局,联络员:区财政局一名分管领导。
三、重要水库、渠道区级河(湖)长
(一)继光水库:张焱秋 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
(二)五四水库:周志强 区政府副区长
(三)凉水井水库:张建春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四)龙滩渠道:严明江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四、区总河长办公室
主 任:周志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
汤 润 区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邹 剑 区水务局局长
吴思国 前锋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建明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
李 伟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叶明飞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汤 勇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邓 洪 区发改局局长
张培杰 区经信局局长
宋开明 区教科体局局长
李 纲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云峰 区司法局局长
陈 恳 区财政局局长
游志虹 区自规局局长
桂友生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向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勇 区文广电旅局局长
陈登林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黎文滨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杜青松 区审计局局长
李道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承兴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曹文煜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飞云 区委目标绩效办主任
罗 钧 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五、区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邹 剑 区水务局局长
副主任:冯 缘 前锋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唐险峰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江七林 区经信局副局长
王海刚 区委目标绩效办副主任
郭玲燕 区水务局总工程师
成 员:区河湖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上述人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相应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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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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