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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10:13 - 来源:龙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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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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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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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项 |
二级事项 |
主体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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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批准结果信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审核结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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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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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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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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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广安市前锋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挂网发布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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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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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业绩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广安市前锋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挂网发布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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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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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中标结果 |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广安市前锋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挂网发布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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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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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府采购信息 |
招标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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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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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采购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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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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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府采购信息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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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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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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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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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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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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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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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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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府采购信息 |
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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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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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政府采购信息 |
中标、成交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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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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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合同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采购人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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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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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政府采购信息 |
终止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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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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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政府采购信息 |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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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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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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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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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生管理 |
招生政策 |
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各学校 |
■学校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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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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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管理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资助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各学校 |
■学校公示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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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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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出生登记 |
出生婚生婴儿落户(父母在同一户口簿)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2 |
出生婚生婴儿落户(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随父或随母落户)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
3 |
出生婚生婴儿落户(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
4 |
出生登记 |
出生非婚生婴儿落户(随母亲落户)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5 |
出生非婚生婴儿落户(随父亲落户)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
6 |
注销登记 |
死亡注销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7 |
应征入伍或正在服现役公民注销户口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
8 |
购买商品房落户 |
购买商品房落户(有房屋产权证)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9 |
购买商品房落户 |
购买商品房落户(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10 |
购买商品房落户(房屋未交付)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
11 |
迁移入户 |
夫妻投靠入户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12 |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城镇投靠农村除外)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
13 |
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落户(城镇投靠农村除外)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
14 |
迁移入户 |
大中专毕业生迁入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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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中专院校学生迁出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
16 |
居民身份证业务 |
未满16岁公民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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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已满16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
18 |
居民身份证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
19 |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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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补办居民户口簿 |
补办居民户口簿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区公安分局大佛寺街道派出所 |
■入户/现场 |
√ |
|
√ |
|
(五)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 开 对 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群众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2 |
监督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4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
5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6 |
审批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
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8 |
办事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
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审批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10 |
审批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
11 |
临时救助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12 |
临时救助 |
办事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13 |
审核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
(六)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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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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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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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
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
《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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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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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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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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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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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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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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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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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3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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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 |
|
√ |
|
2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3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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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5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职业介绍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 |
|
√ |
|
6 |
职业指导 |
服务内容 |
|
√ |
|
√ |
|
||||
7 |
创业开业指导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 |
|
√ |
|
|
8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相关材料、活动地址、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 |
|
√ |
|
9 |
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 |
|
√ |
|
|
10 |
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
||||
11 |
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 |
|
√ |
|
|
12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
|
|
|
13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 |
|
√ |
|
||
14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 |
|
√ |
|
15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 |
|
√ |
|
||
16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 |
|
√ |
|
||||
17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现场 |
√ |
|
√ |
|
||
18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助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 |
|
√ |
|
||
(十)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社会保险登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2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3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4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5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
√ |
|
√ |
|
||||||
6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
√ |
|
√ |
|
||||||
7 |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
√ |
|
√ |
|
||||||
8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9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10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11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12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
|
√ |
|
||||||
13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14 |
失业保险服务 |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十一)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各村(居)民委员会 |
■公示栏(电子屏)▲政府网站 |
√ |
|
√ |
|
2 |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各村(居)民委员会 |
■公示栏(电子屏)▲政府网站 |
√ |
|
√ |
|
|
(十二)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法规政策 |
法律法规 |
文件名称;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获取(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2 |
政策文件 |
文件名称; |
|||||||||
3 |
重大决策 |
决策前预公开 |
决策公开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