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3-02-21 19:08 -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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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驻区各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让群众办事创业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现将《广安市前锋区区本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2022年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凡是未列入区本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各有关单位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一律不得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企业、组织提供。同时要做好政策衔接,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及时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书面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各项工作平稳过渡,避免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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