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点及联系方式
(一)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118室)
办公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344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26-2889023
电子邮箱:qfqxxzx@163.com
邮政编码:638019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二)其他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区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区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广安市前锋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www.qf.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通过当面提交、信函提交、电子邮箱方式提出的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表》填写要求
(一)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二)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三)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四)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